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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房屋质量安全的普遍担忧老房子是否安全如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15 21:49   作者:   浏览量:[]
  做出了排查“危房”安排,如省要求,對轄區或所屬管理範圍內的危舊直管公房、運用年限超越20年的磚混(磚木)結構房子、沒有解危的風險房,墻體傾斜開裂變形、抹灰忽然大面積脫落或新近呈現門窗忽然不能自由開閉的房子等進行重點排查。   
  市政工程規劃研究總院國家壹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孫先春告知記者,現有的“80後”居民房子不少是砌體結構,也便是人們常說的磚混結構,因為本身的結構特點,砌體結構的房子壹般不超越6層。“單就砌體結構的房子本身結構安全和質量來說,只要依照標準規劃、施工、驗收,後期正常運用的話,應該是不存在安全問題的,不用過於嚴重。”孫先春說。      但房子通過常年運用後,總會呈現各式各樣的“小毛病”,要確定其安全狀況該怎麽做?對此,修建大學教授孫強告知記者,假如居民懷疑自己的房子有質量問題或安全隱患,能夠首先向物業反映,由物業與開發商聯系判定、處理。壹旦這壹程序聯接呈現問題或走不通,就應該向政府部門反映,由政府部門出頭和諧。      孫強介紹,現在全國通行的危房判定作業主要從三個方面來進行,壹是地基,也便是房子基礎;二是主體結構,比如承重等;三是維護部分,也便是陽臺等。其間,以主體結構為最主要部分。而在判定的標準和程序上,也有比較標準的流程。   
  壹般來說,危房判定由房子產權人(運用人)向當地判定組織提出判定請求,判定組織依照法定程序,進行現場查勘、測試、檢測驗算等,進行全面剖析,論證定性,作出綜合判別,提出處理建議,簽發判定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