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措资金38.2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3.33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4.89亿元。支持在全区范围内免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牵头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职 责: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开展绩效考评工作;指导和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符合条件人员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联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开展绩效考评工作。